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之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二、通办方式:
(一)缴存地为宣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以外城市。
1、全程网办: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网点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访问宣城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1)、申请人扫码关注“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掌上网厅”→身份认证→“网办业务”→“证明打印”,即可查询下载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2)、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选择宣城市→“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搜索“宣城公积金”→身份认证→“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证明打印”,即可查询下载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3)、申请人登录宣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凯发国际官网→“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区”→“个人业务”→身份认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证明打印”,即可查询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4)、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宣城市”→“切换区域与部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查询”→“在线办理”→身份认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证明打印”,即可查询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2、代收代办:申请人前往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将相关资料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资料并分发相关部门(2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购房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缴存地为宣城市以外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
1、全程网办: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2、代收代办: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宣城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客户申请,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宣城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相关资料传递缴存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接收前一日接收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反馈的业务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