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应用场景 |
宣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 |
线上办理入口 |
异地缴存职工在宣城办理 |
|||
实现方式 |
办理渠道(点击文字可跳转至对应办事指南) |
办理要件 |
办理渠道 |
办理要件 |
||||
9 |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
缴存单位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汇缴清册(补缴清册) |
微信公众号 |
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1、汇缴清册(补缴清册)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0 |
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缴存职工可远程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1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
缴存职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资金偿还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购房贷款本息,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核验。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贷款地在宣城市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贷款地在宣城市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4)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3、再次提取:1)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2)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5、还清提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贷款地在宣城市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贷款地在宣城市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4)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3、再次提取:1)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2)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4、还清提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
皖事通app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2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
缴存单位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1、汇缴清册 |
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1、汇缴清册;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单位经办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 |
||||||
13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和启封
|
缴存单位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封存、启封,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汇缴清册; |
|
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
代收代办 |
1、汇缴清册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单位经办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 |
||||||
14
|
租房提取
|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房的,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身份认证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市、县(区)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和房租票据原件。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提取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5、《承租人情况表》原件(中心网站可下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身份认证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市、县(区)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和房租票据原件。 5、《“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提取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5、《承租人情况表》原件(中心网站可下载)。 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5 |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 |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时办理需提供结婚证); 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申请书;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时办理需提供结婚证); 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申请书; 4、《“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6 |
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
缴存职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资金偿还贷款地住房贷款本息,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核验。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4、再次提取: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5、还清提取: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4、再次提取: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5、还清提取: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17 |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提取。
|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代收代办 |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