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20%。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