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的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把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作为重要工作,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逾期扣划以及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逾期贷款催收。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室按照分级管理催收方式,梳理出已拖欠贷款3期以上且其房屋仍处于预抵押状态的贷款户祖某。中心依据《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条款,通知合作银行和责任房地产开发公司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祖某清偿债务。
在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支持下,该笔逾期贷款在2天内高效完成了催收工作,有力地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的运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