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职工胡某的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处理,并将所拍资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现已结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胡某于2017年5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7.6万元,贷款期限20年,后因个人原因出现贷款逾期。绩溪管理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沟通并上门催收,收效不佳,针对借款人长期未偿还公积金贷款情况,绩溪管理部委托建设银行依法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随着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贷款逾期情况时有发生,催收压力不断增大。绩溪管理部将持续加大催收力度,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