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职工翟某的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处理,将拍得资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现已结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翟某于2016年2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7.00万元,贷款期限8年,后因个人原因出现贷款逾期。在中心的多次电话沟通及上门催收下,逾期情况仍未得到改善。针对借款人长期未偿还公积金贷款情况,市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市公积金中心一直把管理逾期贷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逾期扣划以及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逾期贷款催收,切实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